叶·非常凉快·可可无奈地挂上电话,丁丽雯说得很明白,下周后的趴体,她如果不出席,从今往后就不要来往了。

    叶可可苦笑,被偏爱的从来都有恃无恐。丁丽雯就是被宠坏的小孩。

    工薪阶层的丁家,却富养了一个女儿。丁丽雯从小就喜欢那些金光闪闪的东西。

    最开始是那些花花绿绿的发夹手链;然后变成轻奢的包包和鞋子;直到现在,随着年岁渐长、随着经济自由,丁丽雯的欲望越来也大,像一个越吹越大的气球,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掉。

    恐怕暂时不会爆掉,因为有叶可可这个冤大头替她拼命拽着那根绳子。

    丁丽雯于是更加有恃无恐,她混迹在所谓的富人圈子里。光鲜亮丽的小哥哥小姐姐,热衷于打卡各种网红店铺,还有就是在轻奢会所里面包场或者是半包场开趴体。

    费用,费用自然是不菲的。

    自己能承受当然最好,万一承受不起,一个电话叫来冤大头付款,也是本事。

    丁丽雯的本事没有那么大,多数时候她只能自掏腰包。但是好在有一个不离不弃的跟班备胎,只要她手里有钱,便不吝对她。

    丁丽雯挂了电话,脸上露出胜利的微笑。叶可可拿她没办法,谁让她知道叶可可喜欢她呢!

    丁丽雯嗤笑一声,随手拿起压在书桌上的学生时代合影,是小学毕业时候的大合照。她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仔细寻找叶可可的身影……

    叶可可曾经说过,这是她们的第一张合影,她们的缘分从小学时代便延续至今。

    丁丽雯找了很久,叶可可同她讲过几遍她的位置,但是丁丽雯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,转眼便忘记了。

    而这张照片之所以压在书桌底下,很功利,也不过是为了让叶可可明白,她记着呢。

    ——缘分那么深,不是说断就能断的。

    丁丽雯终于放弃了,在密密麻麻的小拇指大小的人中寻找一个童年不熟悉的叶可可,她真的没有耐心。

    丁丽雯吹着口哨,穿上漂亮的超短裙准备出门。

    “去哪里?”丁妈妈从厨房出来,“给你介绍的王叔叔的儿子,你们聊得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哪个王叔叔?”丁丽雯满不在乎,她已经二十七岁了,但是又如何?漂亮的女生永远不乏追求者,而且她这么努力营造“白富美”的人设,怎么能轻易低嫁呢?

    “就是妈妈同事的朋友王叔叔,某某局的那个王叔叔,他儿子是某某国企单位的,和咱们也算门当户对!”

    丁妈妈对女儿的挑三拣四感到不满意,诚然女儿很好,但是女孩子的年龄是大敌。

    就是天仙美颜,等过了三十岁在相亲市场上也会门前冷落。

    那句古诗怎么说的?钿头云篦击节碎,血色罗裙翻酒污,今年欢笑复明年,秋月春风等闲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