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吧角落里是一个小舞台,四个乐手坐在台上,风格有点神叨。

    乐队四个人,一个戴着橘红色的大花头巾,一个满头脏辫,看脸是外国人。

    还有两个光头,皮肤都被高原的阳光晒得黝黑。

    怪不得这酒吧里没有人,但凡沈意没有听见这么让他心动的音乐声,冲这个排场,他也绝对不敢过去的。

    这个乐队不是传统的吉他贝斯鼓的配置,大概是一个民族乐队。

    有弦乐,是介于马头琴和吉他之间的一种声音,没有那么规整,甚至有些微的走音。

    有鼓,是铃鼓,鼓声响起的时候,略显沙哑的铃片声夹杂其中。

    还有最神奇的,是号角,号角这种乐器,不管什么时候,都给人原始的美感。

    这样的前奏给沈意的感觉,像是刮过万古不变的帕米高原的风。

    接着,歌手开始唱歌,是那个大花头巾哥。

    真声时他是性感的烟嗓,切换到假声,是空灵圆润、男女莫辨的嗓音。

    吹过绵延千万年的风里总有老者在诉说旧日的故事,歌手的声音就像那个老者,像粗粝地刮过戈壁的风沙,像映照在皑皑雪山上的月光。

    他唱着沈意听不懂的语言,沈意猜测是藏语。

    他闭着眼睛,眼前出现好多景象。

    有时是今天看到的神山圣湖,有时是让自己目眩神迷的舞台,经幡在交错的光柱之中猎猎飞舞,白鸟在粉丝的欢呼声里鸣唱。

    当旋律在铃鼓的声音里渐渐远去时,沈意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。

    头巾哥唱完之后往台下看了一眼,其实酒吧里面就沈意和宋延两个人,他自然而然就看了过来。

    头巾哥看着沈意问:“怎么样?好听吗?”

    沈意点头:“好听,我很少听到这种风格的音乐。”

    “这种音乐风格叫灵诗。”头巾哥喝了口水,“来自南美,是土著居民祭祀时唱给神灵的歌谣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你唱的好像是藏语。”沈意说。

    头巾哥点点头:“确实,因为这是我自己写的歌。”

    沈意愣了愣,眨巴眨巴眼睛,南美音乐配合藏语歌词,听起来像是咖啡就大蒜一样不和谐。